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年1月,委托****承担《绿色矿山****基地建设项目(****5万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6年1月15日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信息。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如下: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工业园区小微服装服****服务中心205室
联系人:贺总
联系电话:187****6666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区)**山街500号瑞中大厦15层B栋办公1506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160
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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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