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流程,强化采购质量管控,保障中心检验检测及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中心2026年度试剂耗材实际使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试剂耗材采购供应商遴选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中心试剂耗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需求: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遴选数量 |
| 1 |
参与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投标,中标后****中心提供各类检测试剂及耗材供应服务。 |
6-8家 |
服务期限:1年。遴选入围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在合约期内如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为采购方提供服务,采购方有权剔除该供应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纳税证明:提供2025-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2026****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信用记录: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或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政府采购网(www.****.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为准。(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急标书代写
(7)分公司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
(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必须具备第III类6840经营范围。
三、纪律要求
(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
6、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7、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12、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
(三)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遴选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四、废标
本次遴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止:
(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6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入围供应商确认及入围通知书
****委员会负责编制评审情况说明并形成完整评审报告。征集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围供应商名单确认;逾期未确认且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理由的,视同认可评审报告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
(二)入围供应商名单确定后,征集人向各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作为征集人后续组织邀请、询价及招标等采购活动的依据,若存在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无效情形,入围通知书自动失效。
(三)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及各入围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获取附件时间:2025年3月27日到2026年4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盖公章后以PDF版本发送至邮箱(邮箱:****@qq.com)。联系人:姚进(173****8767)
3.获取方式:本地供应商报名采取现场U盘拷贝附件1、2、3;异地供应商通过电话报名,邮箱获取附件1、2、3。附件4自行下载。
八、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12:00(**时间),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九、递交资料地点:****办公室。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名称:****
地址:**市建设西路672号
联系方式:0937-****069
项目联系人:姚进
电话:173****8767
****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