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
| 品目 | 行业规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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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18: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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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4月1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会议室3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单蓉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757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汉江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1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定淮门12号16号楼东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单蓉蓉 | ||
| 项目概况 **市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1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工作,包括城市基本情况、工作基础、存在问题、总体要求、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工程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代缴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4-10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时间:2026-04-10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定淮门12号熊猫**软件园16-2号会议室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标书代写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5.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电子标服务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款证明材料可使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格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汉江路6号
联系人:李尧
联系电话:025-****7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定淮门12号熊猫**软件园16-2号
联系人:单蓉蓉
联系电话:183****7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蓉蓉
电话:183****7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