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59号
成文日期: 2026-03-24
关于同意变更**县老**部分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同意变更**县老**部分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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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县老**部分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崇城管函字〔2026〕13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关于调****服务中心机构设置的批复》(崇编发〔2025〕10号),经研究,同意**县老**部分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由原建设单位崇****服务中心变更为****;因你局全面梳理排查后发现项目原部分建设内容与县域内其他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存在重叠,为避免重复建设与资金浪费,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意你局提出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现就该项目。变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老**部分现有排水系统的缺陷,提升老**的排水能力、环境质量和抗灾韧性,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507-361024-04-05-569354项目,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宝水大街、希望大道、人民大道、县政府周边。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管网共4.7公里,其中宝水大街1.4公里、希望大道明渠2公里、人民大道延伸段1.3公里;****政府周边污水管网DN400-DN600共6.8公里。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6月-2027年6月,共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4500.00万元,资****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内容: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并加强项目管理。本项目招标事项,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不需办理用地手续。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委员会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需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