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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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陵水发控
2026年3月27日 17:47 **



********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中内协发〔2022〕6号)等相关规定及****(以下简称“****集团”)工作安排,现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审计****集团****公司2026、2027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根据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针对2026-2027年度内(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集团****公司离职或任期内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审计。

二、比选制价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要求。

1.中层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场;乙方在项目团队入场且收到相关资料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编制并报甲方审核确认;甲方审核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编制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公司内启动征求意见程序。征求意见程序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盖章版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

2.管理层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场;乙方在项目团队入场且收到相关资料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编制并报甲方审核确认;甲方审核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编制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公司内启动征求意见程序。征求意见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盖章版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

以上工期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告出具。

(二)结算金额。审计服务费用合同暂定价(价税合计),合同实际价以服务项目结算单为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任期5年内(含5年)的合同固定价为乙方参选报价即标准收费固定价;

2.任期超过5年的,甲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另行决策。

以上结算价格均包括为完成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服务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甲乙双方不再根据任何原因调整已约定审计费用。

乙方需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正式盖章版出具后及时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支付方式。甲方应于乙方出具并按要求递交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正式盖章版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审计费用;乙方递交的请款材料日期与甲方资金支付制度规定的付款期间出现超过前款规定付款期间的,以实际支付日期为准,但不得超出30个工作日。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审计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单项审计服务标准收费固定价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终稿、正式盖章版的,每单项审计服务的审计成果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单项审计服务标准收费固定价金额1‰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完成本约定书约定的任一工作超过7天,乙方除应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工期要求

(一)中层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乙方在项目团队入场且收到项目所需相关资料齐全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编制,3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程序结束(审计报告定稿)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二)管理层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乙方在项目团队入场且收到项目所需相关资料齐全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初稿编制,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终稿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程序结束(审计报告定稿)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报告通过我司审核定稿后提交报告正式稿纸质版6份,正式稿PDF、WORD电子版各1份。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须具有财政****事务所****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分所****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授权书原件);

4.参选单位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参选单位近3年(2023年/2024/2025年,如个别年份无法出具,请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的纳税信用等级须为C级(含)以上,需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系2023年后设立的,应提供自设立年度之后的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http://hd.****.cn/nszx/InitCredit.html或税务****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6.参选单位须具有至少一项近三年承接过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业务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报告等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参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关于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9.提供关于参选单位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选承诺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业主单位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发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发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4月1日15:00在**省**县海归小镇****基地(一期)2号楼****三楼2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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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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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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