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0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地址:**市**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501
响应报价:116000元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0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金陵药业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