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即自然资告字〔2026〕1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26-1-1 |
**区通济街道青荣城际铁路以西、孔雀河七路以南 |
20006 |
二类工业用地 |
≥1.5且≤2.5 |
≥ 40% |
≤15%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50 |
1807 |
839.2030 |
30万元或者30万元的整数倍 |
| 2026-1-2 |
**区烟青一级路以西、青威路以北、规划四十一路以东、规划四十八路以南 |
13667 |
二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汽车制造业 |
50 |
987 |
900 |
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数倍 |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耕地开垦费
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之外,2026-1-1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9.8350万元;2026-1-2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94.9585万元。
三、产业准入
上述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2026-1-1号地块根据******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对相关地块进行供应并设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的函》,准入产业类别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6-1-2号地块根据******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对相关地块进行供应并设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的函》,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制造业。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
四、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和《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6年4月17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ggzy.****.cn/qdscmh/)进行。
七、竞买人可于2026年3月28日9时至2026年4月16日16时,登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可于2026年4月10日9时至2026年4月16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6时。竞买人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名称须一致。标书代写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十、竞买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砂石**归国家所有,建设项目需动用砂石**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砂石**利用方案,按程序报批。涉及砂石**交易的,纳入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平台处置。
(二)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可通过电话(0532-****8170)联系咨询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事宜,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指南》。因本公告涉及地块拍卖采用新版系统,旧版CA证书无效,需办理新版CA证书。
(三)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六)竞得人须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2-****1739
数字证书(CA)**市受理点:**市**区**路16号-1 (**CA)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0532-****8170
****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