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花园东路1188号1号厂房三层303、304、305室(一址多照登记)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玖仟贰佰伍拾肆元肆角整(909254.4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玖拾万零玖仟贰佰伍拾肆元肆角整(909254.40元)
评审总得分:95.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开发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 服务范围:****开发区范围内; 服务要求:****开发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市容秩序的巡查、处置、上报等工作;及时处置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各类问题,对各类突发问题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对无法及时处置到位的问****执法队员协调解决;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发区内除本职工作之外的突发情况,****执法队员等; 服务时间:一年,自服务开始之日起计算,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刚、耿翠芳、葛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壹拾伍元整(153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社区后湾47号、**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天地C7栋4楼,联系电话:赵先生 199****9706、何女士 180****303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社区后湾47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99****9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桐汭街道绥安路绥**天地C7栋4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180****3039
3.****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桃州镇桃州南路187号
联系方式:0563-****05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