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文旅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文旅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旨在通过交通专业广播媒体,对“**富春旅游”品牌旗下相关景区、酒店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需在**交通之声 FM93 上进行**文旅的相关宣传。
FM93 **交通之声,**唯一“一个频率听遍**”的广播频率。位列中国广播前三强。****政府授牌的省应急广播频率,**唯一收听指示路牌 进入高速“国标”,每天超3000 万车载收听人次,收听率、到达率、影响力稳居**第一。荣获“影响中国传媒十大品牌”、“**新型广播综合传播力指数”十强等荣誉。****被授权为2026****广播电台 FM93 交通之声广告独家代理商。因此,****公司采购相关宣传服务。
基于该项目对于电台广告投放的局限性以及影响力,承担电台广告投放的单位必须具有电台播放资质。经了解,FM93 交通之声是全省唯一同频同步覆盖的交通广播,具有广泛的听众覆盖基础、强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旅游的品牌宣传,同时具有较强的引流能力,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故拟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文旅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罗欢
联系电话:136****0506
联系地址:**县城南街道学圣路73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科
联系电话:135****8999
联系地址:**县城南街道学圣路730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郑小庆
联系电话:178****8252
联系地址:**市**县光典大厦141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文旅宣传推广采购项目.pdf (36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