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拟****小学东侧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拟****小学东侧地块)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拟****小学东侧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4月22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公告信息 |
拟****小学东侧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拟****小学东侧地块)项目已由建****办公室以建政服投资[2025]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拟****小学东侧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次)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拟****小学东侧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次) 2.2 建设地点:****小学东侧、水秀**侧 2.3 建设内容:拟开发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容积率为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298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40.47、地下建筑面积10535.53。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07个(地上18个、地下189个)、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61个、地下非机动车车库102个。主要包括2幢7层住宅、3幢6层住宅及东侧、****商铺。主体结构为框剪装配式结构,除公区装修外,售楼处及样板房(135及166户型)为精装修,其余为毛坯,外立面为干挂铝板+砂胶砖保温一体化板。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拟开发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容积率为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298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40.47、地下建筑面积10535.53。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07个(地上18个、地下189个)、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61个、地下非机动车车库102个。主要包括2幢7层住宅、3幢6层住宅及东侧、****商铺。主体结构为框剪装配式结构,除公区装修外,售楼处及样板房(135及166户型)为精装修,其余为毛坯,外立面为干挂铝板+砂胶砖保温一体化板。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4325.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拟开发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包含桩基础、土建、公区装饰、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外幕墙、水电安装、室外附属景观、河道改道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采用装配式建设的房屋建筑 2.9 工期:30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相关评审要素(如装配式)须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图盖有审图章的图纸(蓝图)中体现,如以上材料中不能体现评审要素,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只对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项目业绩评审。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2.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4.2.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3.4.2.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至7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标准 2.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报价合理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报价合理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委员会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3.2.1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在初步评审前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标入围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评审,有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如采用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3.2.2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4****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2.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①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A; ②按本章第2.3.4(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业绩计算出得分B; ③按本章第2.3.4(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④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D。 3.2.3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3.2.4投标人最终得分=A+B+C+D。 3.2.5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以****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3.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4.2****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3.5评标争议处理 3.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3.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4. 定标程序 4.1 定标委员会4.1.1定标委员会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2 定标标准4.2.1 定标标准: 4.2.1.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偏差越小得票数越高,偏差绝对值相同的,负偏差的得票数高。最优的得5票,其次4票,以此类推,排名第5以后的得0票。 (2****委员会评标报告。 ****委员会****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施工方案。 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4.3 定标方法4.3.1 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4.4 确定中标人4.4.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4.4.2定标****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4.4.3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5.无效标条款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电子标服务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7)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2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市公共**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8)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 (29****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0)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32)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市公共**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的; (33)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8.4“**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以及建 湖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化 服 务 平 台 (http://218.****.6:8099/)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三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名 称:**** 招标人地址:**县府前路9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15-****1591 邮编:22470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高新区智慧产业园D区52栋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88****9589 项目负责人:杨梦云 邮编:2247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89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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