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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7F26D2X0 | 建设单位法人:崔宇琦 |
| 刘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德党镇 |
| 国能**县德党镇126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德党镇勐汞村、茂梧村、岩岸村 |
| 经度:99.20359 纬度: 23.9377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6 |
| 临环审〔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4696 |
| 2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7F26D2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璟恒****公司 |
| ****0100MA6P5DLP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5********363372Y,****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4-01-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989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装机容量为126MW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容量为126MW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电站每个光伏子方阵输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器出口输出为交流电,交流电经汇流后,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之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电站每个光伏子方阵输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器出口输出为交流电,交流电经汇流后,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之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22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一是切实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防止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须设置临时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四是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商品混凝土,安排好作业时间,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设备,使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尽可能减缓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及环境纠纷。 运营期:一是严格落实废水处置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 二是严格落实噪声管理。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报废多晶硅电池板、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变压器泄露时产生的事故油、废矿物油及升压站产生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四是加强电磁环境防范措施。1、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2、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3、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紧密连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及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在运行期,还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群众的担忧心理。 五是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①施工废气: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和升压站进行了围挡、表土堆场施工时设置了临时拦挡,并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堆土场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已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扬尘对周边本地寨、当归山、白岩头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②固废: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已销售给**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已由建****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项目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已由厂家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已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后运至德党镇垃圾收集点。施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未随意堆放,已对项目内的表土临时堆场进行采取土工布遮盖、设置临时拦挡措施,有效防止临时表土堆场内的表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③施工废水:项目升压站施工场区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主要为洗手废水,污染程度较轻,主要依托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项目在升压站工程区设置了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④施工噪声:建设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未在现场搅拌砂浆;施工期已在靠近本地寨、当归山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隔档;施工车辆出入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限速、禁鸣;项目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 噪声:(1)在设备选型上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变压器与站界围墙之间已留够足够的距离。 (2)升压站主变压器已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外围设置了围墙进行隔声。 (3)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废水:(1)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 (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3)升压站设置1个1m3的隔油池,1个10m3的化粪池,并设置处理规模为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MBR处理工艺,同时设置1座7m3的储水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经过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 (4)沿场址等高线布设浆砌石截洪沟,截洪沟与道路工程区排水沟及坡脚箐沟相接,有效拦截和排出山坡上游来水,截洪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固废:(1)项目升压站区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项目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蓄电池由桶装或者袋装后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源润****公司处置。项目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2)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进行存储,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 (3****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废储能电池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5)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运至德党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电磁:(1)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在安装和检修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2)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未建设、搭建民房。 (3)升压站运行后及时开展了电磁环境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65V/m~373.7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93μT~2.9342μT,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风险:①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50m3,集油坑容积5m3。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42个集油池,容积均为3m3。 ②已做好分区防渗。主变压器、集油坑(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事故油池采用C30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6)进行浇筑,后油池内壁采用20厚1:3水泥砂浆(掺5%防水剂)抹面;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大于2mm厚**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升压站占地区域内各预制舱、综合楼、配电室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③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的相关要求执行;箱变集油池已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集油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集油池收集的事故废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源润****公司处置。 ④已在项目区配备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 ⑤建设单位编制了《国能**县德党镇126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6年1月15****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30923-2026-001-L。 |
| 废气:实际建设阶段措施不变。 废水: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了****处理站的处理规模,废水不外排,降低了污水事故风险;其余措施不变。经实际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 噪声:噪声措施不变。根据实际监测,项目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固废:实际新增的废储能电池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其余措施不变。 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危废暂存间的占地面积,但满足贮存要求;根据箱变的数量降低了事故油池数量设置,满足设置要求,并按重点防渗要求建设;其余措施不变。 电磁辐射:电磁保护措施不变。根据实际监测,升压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生态: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总面积减少了45.6975hm2,减少了占地影响;原环评涉及占用耕地0.12hm2,项目实际已占用园地为主,未占用耕地,因此对耕地无影响;项目已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数量和临时表土堆场面积减少,满足施工和表土堆存要求,施工场地和临时表土堆场均已全部恢复。******局、****草原局、****环境局**分局查询意见及项目叠图分析,本项目变动后选址和评价范围内均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公益林、文物保护单位、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因素。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和耕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报告表》已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已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工程未超过5年开工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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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1个1m3的隔油池,1个5m3的化粪池,1座处理规模为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MBR处理工艺。 | 2025年10月24日至25日,建设单位委托******公司进行项目废水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满足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用水标准。 |
| 1 | 减震垫、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升压站主变压器已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外围设置了围墙进行隔声。 | 2025年10月22日至23日,******公司进行项目噪声监测。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升压站厂界昼间噪声值为43~49dB,夜间噪声值为38~41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升压站区设置1间20m2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铅蓄电池、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事故废油,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暂存废油和废蓄电池,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间10m2一般固废暂****电器组件;废储能电池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渣及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
| 1 | 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集电线路区、施工场地区、道路区、升压站生活区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实施林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 | (1)项目已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光伏区按照农光互补方案主要种植玉米、蜜薯、四季豆、牧草等农作物。 (2)运行期可能存在主体工程(光伏组件、箱变等)的维修,维修过程中,存在周边植被被占压等破坏,因此,需对破坏后植被进行修复,防止水土流失隐患。 (3)建设单位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监督管理工作。 (4)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已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园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已对裸地进行复垦。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报告中的措施执行。 |
| 1 | 升压站主变器基础下设置油坑,并设置1个50m3的事故油池;30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1座3m3的事故油池,6台2500kVA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1座2m3的事故油池,8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1座2m3的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 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K≤10-7cm/s,人工防渗层材料厚度不小于2mm。升压站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配备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应急物资。 | ①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50m3,集油坑容积5m3。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42个集油池,容积均为3m3。 ②已做好分区防渗。主变压器、集油坑(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事故油池采用C30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6)进行浇筑,后油池内壁采用20厚1:3水泥砂浆(掺5%防水剂)抹面;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大于2mm厚**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升压站占地区域内各预制舱、综合楼、配电室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③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的相关要求执行;箱变集油池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集油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集油池收集的事故废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源润****公司处置。 ④已在项目区配备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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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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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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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集电线路区、施工场地区、道路区、升压站生活区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实施林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已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光伏区按照农光互补方案主要种植玉米、蜜薯、四季豆、牧草等农作物。 (2)运行期可能存在主体工程(光伏组件、箱变等)的维修,维修过程中,存在周边植被被占压等破坏,因此,需对破坏后植被进行修复,防止水土流失隐患。 (3)建设单位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监督管理工作。 (4)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已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园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已对裸地进行复垦。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报告中的措施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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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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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