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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14438T | 建设单位法人:黄** |
| 邹永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区雪野路928号 |
| **江****基地水域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2--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4-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大桥街道******路至**路之间620米**岸线区域 |
| 经度:121.54562 纬度: 31.262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8 |
| 杨环保许评〔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683.75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市**江码头 ****公司 |
| ****0115MA1K3T00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苏鸣****公司 |
| 913********075677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1GDKWK63 | 竣工时间:2025-07-15 |
| 2024-08-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2 |
| 2025-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C****291CFE4296AC3D93E7240ED5E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岸线使用长度620m;泊位数13个;泊位性质为公务码头(仅停靠公务船);泊位等级为500吨级(5个)、300吨级(8个)。本项目拟在******路至**路之间620米**岸线区域**13艘趸船,趸船上部建筑总面积1256平方米。**1座人行连续浮趸船,**6座连接平台、8座钢引桥和26根定位桩,拆除老码头,码头前沿疏浚。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全面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运营期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2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964-2016)浓度限值;应按《报告表》的要求,码头设置岸电设施,营运期靠泊船舶应当使用岸电,不得产生废气。 3、采取综合性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停靠码头船只管理,施工期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分别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5、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表水环境、水生生态保护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应优化疏浚施工方案,减少对所在水域水质和生态的影响。施工船舶产生的污水及生活垃圾由水上环卫船接收,不得在本码头排放。 6、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船舶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船舶等的维修保养,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7、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燃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对所在水域水质和生态造成影响。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应急联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②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③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②项目已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③本项目不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内,暂不纳入排污管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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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分别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 运营单位已与******公司签订**污染物接收委托协议。由******公司负责接收靠泊码头船舶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码头不进行船舶维护保养作业,故不会产生废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 靠泊船舶日常运行、维修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公务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 1 | ①加强通行船舶管理,减少鸣笛,减缓对浮游动物、鸟类动物等的影响。 ②码头前沿定期清淤维护,为减缓疏浚造成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降低施工噪音,选择分段开挖的方式。 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挖泥船等船只和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顺序和进度,避开汛期和高温天气,尽可能缩短工期。 疏浚要避开鱼类繁殖盛期(一般是每年的4月~7月),避免任意扩大疏浚范围。 施工单位严格施工监督管理,将疏浚环保要求列入招投标内容,明确责任人,尽量减少疏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对挖泥船外抛过程的监管,运载疏浚物的船只不得装载过满、疏浚物装船后关闭舱门,需沉淀之后方可运输。施工前应办理疏浚物倾倒的申请,认真执行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规定。 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防止断裂或泄漏造成污染事故。 | 本项目建成后,各公务单位尚未正式入驻。待码头投入运营后,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切实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 |
| 1 | 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燃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对所在水域水质和生态造成影响。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应急联动。 | ①运营期将严格执行《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规范作业管理。 ②码头已设置警示标识。 ③项目依托《**市**江码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上游其昌栈统筹设置应急物资仓库,由海事部门统一协调溢油事故等应急处置。 ④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溢油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⑤如在本码头水域发展运输船舶侧翻引起货物散落,将立即上报海事部门,统筹应急处置。 ⑥其昌栈码头应急物资储备点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设施设备,其中围油栏150m,吸油毡15包。 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业已通过专家评审。 ⑧趸船**面设置橡胶定型防撞护舷(1000×600×220 回字型橡胶定型护舷)。 ⑨项目已按规定建立码头安全营运与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小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善应急物资的配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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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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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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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加强通行船舶管理,减少鸣笛,减缓对浮游动物、鸟类动物等的影响。 ②码头前沿定期清淤维护,为减缓疏浚造成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降低施工噪音,选择分段开挖的方式。 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挖泥船等船只和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顺序和进度,避开汛期和高温天气,尽可能缩短工期。 疏浚要避开鱼类繁殖盛期(一般是每年的4月~7月),避免任意扩大疏浚范围。 施工单位严格施工监督管理,将疏浚环保要求列入招投标内容,明确责任人,尽量减少疏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对挖泥船外抛过程的监管,运载疏浚物的船只不得装载过满、疏浚物装船后关闭舱门,需沉淀之后方可运输。施工前应办理疏浚物倾倒的申请,认真执行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规定。 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防止断裂或泄漏造成污染事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各公务单位尚未正式入驻。待码头投入运营后,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切实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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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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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②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③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②项目已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③本项目不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内,暂不纳入排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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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