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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B1A15414W | 建设单位法人:王洪府 |
| 刘华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 **市**区广顺道**路** |
| 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1--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17.76586,117.76041,117.75822,117.75732,117.75689,117.75919 纬度: 39.46182,39.4616,39.45974,39.45738,39.45467,39.45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9 |
| **审批环〔202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307 |
| 260 | 运营单位名称:**市宁****事务中心 |
| ****0000MB1A1541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度****公司 |
| ****0222MA075D2K2P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3-0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10 id=214#_np=110_1141 |
| 一、****拟投资29307万元,在**市**区蓟**江洼口至阎庄段建设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对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4.735km的堤防加高加固(左堤刘庄段DL0+000~DL3+245治理左堤防长度为3.425km,右堤西关段XG0+000~XG1+490治理右堤防长度为1.49km)和5座穿堤建筑物的治理(移址**3座,拆除重建1座,拆除封堵1座);辅助工程主要建设2条巡堤路和1条上堤路。 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26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生态恢复、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营运期噪声防治及绿化等费用。 我局分别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及其受理情况和拟审批意见有关情****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无反对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一、****拟投资29307万元,在**市**区蓟**江洼口至阎庄段建设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对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4.735km的堤防加高加固(左堤刘庄段DL0+000~DL3+245治理左堤防长度为3.425km,右堤西关段XG0+000~XG1+490治理右堤防长度为1.49km)和5座穿堤建筑物的治理(移址**3座,拆除重建1座,拆除封堵1座);辅助工程主要建设2条巡堤路和1条上堤路。 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26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生态恢复、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营运期噪声防治及绿化等费用。 我局分别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及其受理情况和拟审批意见有关情****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无反对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拟投资29307万元,在**市**区蓟**江洼口至阎庄段建设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对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4.735km的堤防加高加固(左堤刘庄段DL0+000~DL3+245治理左堤防长度为3.425km,右堤西关段XG0+000~XG1+490治理右堤防长度为1.49km)和5座穿堤建筑物的治理(移址**3座,拆除重建1座,拆除封堵1座);辅助工程主要建设2条巡堤路和1条上堤路。 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26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生态恢复、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营运期噪声防治及绿化等费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拟投资29307万元,在**市**区蓟**江洼口至阎庄段建设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对蓟****区西关段和刘庄段4.735km的堤防加高加固(左堤刘庄段DL0+000~DL3+245治理左堤防长度为3.425km,右堤西关段XG0+000~XG1+490治理右堤防长度为1.49km)和5座穿堤建筑物的治理(移址**3座,拆除重建1座,拆除封堵1座);辅助工程主要建设2条巡堤路和1条上堤路。 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26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生态恢复、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营运期噪声防治及绿化等费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实际建设情况: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实际建设情况: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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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本次验收为工程(一期)西关段,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全部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根据运营期监测噪声数据表明,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 运营期1#(西关扬水站**闸)、2#(西关闸)声环境噪声日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边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均达标排放。 |
| 1 | 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1、本项目通过优化工程设计,最大程度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施工完成后,及时的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及耕地的恢复。通过相应措施减少或消除了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通过对河堤绿化实改善环境。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了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施工作业点位设置了洒水设备,不间断洒水抑尘,土方运输道路设置了洒水车,循环洒水作业,降低了路面扬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3、经调查,本项目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废水排入周边水体情况。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全部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了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刘庄段大艇庄村东侧的成片废弃坑塘设置弃土场,同时做好了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5、选择了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本项目均在白天施工,当日 22 时至次日凌晨 6 时不进行施工作业。6、本次验收为工程(一期)西关段,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全部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根据运营期监测噪声数据表明,边界噪声达标排放。7、严格落实了《****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调查,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立即停止了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通过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后,确保了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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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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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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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竣工的同时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须减少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环境改善工作。 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等,定期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6、****排灌站、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7、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通过优化工程设计,最大程度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施工完成后,及时的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及耕地的恢复。通过相应措施减少或消除了对保护区内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通过对河堤绿化实改善环境。2、做好施工期砂石料的防尘管理工作,合理设置了散体物料堆场、文明装卸,施工作业点位设置了洒水设备,不间断洒水抑尘,土方运输道路设置了洒水车,循环洒水作业,降低了路面扬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管道施工时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3、经调查,本项目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管理部****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废水排入周边水体情况。4、工程淤泥弃土、建筑垃圾全部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了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刘庄段大艇庄村东侧的成片废弃坑塘设置弃土场,同时做好了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理。5、选择了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文明施工,守法施工,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本项目均在白天施工,当日 22 时至次日凌晨 6 时不进行施工作业。6、本次验收为工程(一期)西关段,西关扬水站、西关闸全部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根据运营期监测噪声数据表明,边界噪声达标排放。7、严格落实了《****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调查,当我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时,建设单位立即停止了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8、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市生态红线的工程内容,通过严格履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后,确保了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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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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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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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