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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规定,我厅委******局开展了**市******公司和******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受理审查工作。现申请已通过审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请登录“蒙速办”获取,证书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471-****394
监督电话:0471-****910
附件:蒙速办电子证书下载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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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类型 | 审查结果 |
| 1 | ******公司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通过 |
| 2 | ******公司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