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基字〔2022〕42号)、《****小学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十条措施(试行)》(赣教监管字〔2024〕11号)、****发改委《关于继续在**区、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等地****学校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6〕8号)、《****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九发改价费字〔2025〕3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小学关于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招选通告:
一、拟开设项目
学校广泛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设施优势、办学特色,学校拟开设艺术类(古筝、琵琶、二胡、竹笛、阮、笙、杨琴、打击乐)课程,要求培训机构组建具有综合排练能力的专业教学团队,能够系统开展合奏训练与**团建设指导。
二、准入条件
须是已进入**区、经开区****中心**教育行政部门的“进校**白名单”。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至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四、资料要求提交资质文件及相关材料(包含机构资质文件、培训项目类型、数量、费用及课程简介等)。
(一)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机构提供相应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开展特色课后服务申请表(详见附件);
2. 民非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须含“行政处罚 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内容)。
(二)提供服务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课程相关资料: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下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
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需用密封袋装订好后交到我校门卫室(**区青年路143号),另请发一份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63.com(邮件命名: “机构名称 + 课程类别 + 联系人与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92-****907
请注意,若申报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课****教育局、市发改委关于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符合条件的意向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和家长代表三方协商确定。
原则上:艺术类最高限价每生每课时6元。
六、****学校****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通知符合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进一步遴选。****委员会(教师、家长、教育社会监督****小组进行现场评议,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中选择参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机构,通过学校集体评议研究,确定拟入围的机构和项目。学校对拟入围的培训机构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围机构和项目,并由学校对外予****教体局备案。
附件:
注: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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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