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集成电路产业园2号区块项目(二期)用地位于**市东石镇****园区(工业园)历史围填海区域,总用地面积3364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二期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99号)。现**市****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调整:根据景观方案补充树池,调整绿地;二期绿地面积由1908.85㎡调整为2310.15㎡,总指标中:绿地面积由29844.12㎡调整为30245.42㎡,绿地率由8.87%调整为8.99%;其余各项指标未作调整。
二、建筑单体立面调整:玻璃幕墙后背衬铝板颜色由浅灰调整为深灰;主入口大雨蓬铝板颜色由浅灰调整为深灰;大堂二三层层线处背衬铝板取消;原南北立面图名有误,修正图名;屋顶机房立面材质统一修正为浅灰色马赛克;首层外墙根据平面布置需要增设或取消门窗。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图纸。
经审查,本次变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要求,外立面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6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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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