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教育园区体育馆篮球馆地板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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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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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体育馆篮球馆地板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3455室

中标金额:96132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壹佰叁拾贰元整)

四、评审专家名单:孙锋、谷元强、马琳娜、方璐、金国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础,每个项目按以上标准的90%,不足3000元的项目按3000元固定保底标准收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ahbidding.com),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629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教育园区校区

联 系 人:陈老师、耿老师

电 话:0557-****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曼、王翔宇

电 话:0551-****5904、183****030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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