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815094W | 建设单位法人:赵赏鑫 |
| 孙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高新区(**区)**东路街道**路2288****广场F座5到14层,19层 |
| ****公司危废暂存点建设(二期)项目(**压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压气站 |
| 经度:84.292736 纬度: 44.36204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1 |
| 塔地环审〔2024〕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85 |
| 18.8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压气站) |
| ****0100MA77B4QQ5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正天华能****公司 |
| 916********797306R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天华能****公司 |
| 916********797306R | 竣工时间:2024-11-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7062 |
| 本项目位于**压气站场站内,属于**项目,周边均为空地,项目地理坐标为:E 84°17′42.10″、N 44°21′46.80″。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压气站内(地理坐标为:E 84°17′33.849″、N 44°21′43.365″)。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内容及规模:建设面积为15m2,长5m,宽3m,高2.9m的危险废物暂存点。本项目总投资为18.85万元,环保投资为18.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00%。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压气站内建设用于收集贮存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临时暂存点。危废暂存点占地面积为15m2(长5m、宽3m),为闭式钢结构棚,四周采用单层彩钢板墙面,顶部使用彩钢板屋顶,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做硬化,并在四周边缘处设置30cm高的围堰。此外,暂存点外还设置了容积为0.125m3(0.5m×0.5m×0.5m)的集油池,用于收集意外事故产生的废液。本项目总投资为18.85万元,环保投资为18.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00%。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用于收集贮存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临时暂存点。 | 实际建设情况:用于收集贮存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临时暂存点。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需采取施工工地周边设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定期洒水等方式降尘;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须采用排风扇和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排风口排放,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从生产线收集废矿物油时,须采用密闭容器装载后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点采用120L标准**度聚乙烯HDPE废液收集桶密闭存放,保持密闭,且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转运台账记录污染物名称、含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须通过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调试和运输车辆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定期对设备、车辆进行维护、养护,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利用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须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5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4.0mg/m3的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为0.55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为0.52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3dB(A);夜间最大值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3)其他情况均一致。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 | 实际建设情况: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组织,针对危废暂存点配置专业管理人员,保障危险废物贮存安全。 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企业落实了一系列管理举措,包括:建立危险废物内部登记管理台账制度,详实记录关键信息并按规定留存以备追溯;制定每日巡检制度,排查隐患、更换问题收集装置,维护防渗措施以防止泄漏;严格规范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转移合法合规、全程可追溯;安装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管控火源,完善消防设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明确暂存点功能与废物类别,保障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本项目在危废暂存点设置1个排风扇用于通风,并在危废暂存点内部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废气。 | 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5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4.0mg/m3的限值要求。 |
| 1 | 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建筑隔声等措施能够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影响。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3dB(A);夜间最大值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利用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须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依托场站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对环境影响小。危废暂存点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该危废暂存点。基本无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
| 1 | 四、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 企业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企业通过贯彻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验收监测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