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片区安置区一期工程——桩基工程(一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剑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片区安置区一期工——桩基工程(一标段:9#、12#、17#、19#、28#、29#、32#-36#、40#-42#、185#、191#、192#、194#、195#、199#、200#、203#、204#、218#、230#、231#、245#、252#-254#、266#、267#、269#、270#及K1#楼)的桩基础工程(不计承台及上部结构)等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08.156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08.1561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41 个日历天(含检测);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建设局发布的**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泉建筑〔2025〕9号)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在**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旋挖钻成孔灌注桩深度不少于10米(含10米)的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含有旋挖钻成孔灌注桩深度不少于10米(含10米)的工程项目。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 03 月 28 日8:00至2026年 04 月 02 日17:30(**时间)(周日除外)采用电话报名177****6887(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04 月 09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政府二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五份,四份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另一份原件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以备核验。)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政府微信公众号、镇政府公告栏、****交易中心公告栏张贴等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剑斗镇,邮编: 362400
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先生182****3723
报名联系电话:177****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