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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水稳层拌合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省**市**县山霞镇东坑村东坑1365号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项目厂房租用****公司的闲置厂房,总租用面积为7300平方米,****结构厂房面积1580平方米,厂内空地5720平方米。预计项目年生产加工水稳层拌合土20万m3
二、环评结论
****水稳层拌合土生产项目位于**县山霞镇东坑村东坑1365号,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152 5953 418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