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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标报告,现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2026年泾河21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2026年泾河21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标项:/ | |||
| 附件 排 序 内 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建工集 ****公司 | 沪大建设有限公 司 | **秦沣建设有 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130.421127 | 121.105648 | 136.796168 |
| 质量目标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 | 宋红娟 工程师 | 蔺** 工程师 | 王小娟 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名称、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63539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35164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3853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无 | 无 |
| 拟定中标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3月31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6年03月31日18时00分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自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省**市**市姜塬街12号
电话:029-****2190
传真:/
邮编:7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