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8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对我院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
(二)预算限额:人民币零元整(¥0.00)
(三)服务期限:2年
(四)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满足广大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好地提高非急救转运服务质量,保障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效率和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5〕3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拟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制建设工作。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报名所需资料)
(一)供应商应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依法注册成立满1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提供网站导出报告或截图)。
(三)车辆资质(提供佐证、承诺函)
1.拟投入服务的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必须为“救护”。
2.车辆外观标识符合卫健/**部门规范(喷涂“非急救转运”字样、单位名称、监督电话),严禁喷涂“120”“急救”字样,严禁安装警灯、警报器。
3.保险配置:每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保额≥300万元)及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50万元)。
4.合规承诺:书面承诺严格遵守非急救转运服务规范,严禁冒充120急救、严禁中途加价、严禁拒载推诿。
(四)随车人员资质(提供佐证)
1.驾驶员: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随车医护人员:需要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3.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标书代写
(一)我院只接受满足资格且已有效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1.项目计划书、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委托授权洽谈者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洽谈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5.机构简介(说明曾**和服务过的单位和机构);
6.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团队介绍;
7.项目报价详细说明一览表;
8.参照附件“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遴选评分表”内容准备各项评分实证材料。
9.合规经营承诺书。
10.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备注:响应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根据评审专家人数确定)。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标书代写
四、遴选方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准入+综合评分+技能复核”的综合评分法。
(一)资格准入
资格初审: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质、车辆性质、保险、信誉等进行审查,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综合评分(总分100+10分)
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打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2-3名,进入第三步技能复核环节。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 |
核心评审摘要 |
| 1 |
机构资质与管理 |
10% |
考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医疗转运内容,并评估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 2 |
车辆规模与标准化 |
25% |
重点考核自有救护车数量及平均车龄,要求车辆必须配备监护仪、除颤仪等基础医疗设备并提供规范维保记录。 |
| 3 |
服务团队人员配置 |
20% |
评估医护团队职称结构及急救证书持有率,考核驾驶员资质与人车配比,高配比及高职称团队优先得分。 |
| 4 |
同类业绩与运营规模 |
15% |
依据****医院**业绩数量评分,结合近两年年均服务例数综合评估运营规模与服务能力。 |
| 5 |
调度能力与信息化 |
10% |
强制要求所有车辆安装定位装置并支持轨迹查询,须具备数字化调度系统、电子路单及监管数据开放能力。 |
| 6 |
收费标准与价格管控 |
10% |
要求报价公式清晰无隐性消费,并承诺合同期内单价不高于投标价且不高于当地市场均价。 |
| 7 |
本地化响应与服务 |
10% |
****门市内设有固定驻点且距院车程短,须承诺二十四小时响应机制及严格执行一患一消毒制度。 |
| 8. |
管理规范与工作实绩(加分项) |
10% |
考察机构软实力:包括地市级以上行业荣誉表彰、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程度,****政府指令性任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等公益实绩。 |
注:详细评分标准见本公告附件《****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遴选评分表》。
(三)技能复核
仅针对第二批入围的机构,由我院组织专家现场急救技能实操考核:
1.考核对象:入围机构拟派驻的核心医护团队(每机构限派1组,每组2—3人)。
2.考核标准:实行合格制(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线)。
3.否决机制:
(1)入围机构考核合格:保留其候选资格,按原综合得分排名确定中标顺序。
(2)入围机构考核不合格:直接淘汰,取消其候选资格。
(3)递补机制:若有机构被剔除,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延通知下一名机构参加技能复核,直至选出2-3家合格机构为止。
五、报名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8: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市**区北街海傍街23号****仁济楼3楼医务部
联系人:简老师
联系方式:0750-****833
(三)报名提交资料:对照公告第“三”点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可现场或快递提交。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待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说明
(一)动态管理要求:中选单位须配合我院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考核机制;对于出现重**全事故、冒充急救、恶意加价、转包分包或连续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我院有权立即终止**并列入黑名单。
(二)解释权归属:本公告内容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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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