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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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3-2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26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31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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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提问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问题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类似业绩要求,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类似业绩提供方指的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10.1类似项目-评分要求的类似业绩中,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类似业绩提供方是否也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回复:评分要求的类似业绩提供方指的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问题2:发包人要求中“十、投标人确认”,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签章即可 回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3:投标软件最后生成投标文件过程中,需要在系统中的标书信息确认表里填写工期,系统内的工期默认单位为“日历天”,本项目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仅明确**期限40年,其中建设期限为5年,运营期为35年。请问系统内此处工期如何填写 回复:系统中生成投标文件时标书信息确认表工期指建设工期,按照5年乘以365日历天即1825日历天统一填写即可。 问题4: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请问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如何认定承担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等工作的各单位是否所有单位都需提供信用评价分截图对于尚未开展信用评价的单位,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回复: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5〕521 号)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分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最低信用评价得分认定。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等工作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信用评价得分截图。针对首次入湘投标、在湘未承揽过工程项目等尚未开展信用评价的单位,以本省信用评价平均分为基准分,按照指标权重扣除不良行为扣分后,核定其投标信用评价分;联合体成员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得分截图的,统一参照该标准计算信用评价得分。 问题5:P6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设计类似业绩与P507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对项目资料的要求有差异,请明确设计类似业绩是否按P62要求提供设计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P507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的业绩资料,以P6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准。 问题6:招标文件项****公司负责人)的资格业绩要求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参与过一项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指 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如果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近10年内(指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业绩,可否理解为项目总负责人同时满足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的该项业绩,可同时满足资格业绩要求与加分业绩要求。 问题7:P128中“运营维护方案”评分标准中“协助建立灌区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方案”是否为“协助建立灌区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方案” 回复:是。应为“协助建立灌区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方案”。 问题8:P458目录中九、技术投标文件(三)主要包括:投资及收益测算;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是否包含“产业导入方案” 回复:是,包含产业导入方案。 问题9:P457-458八、技术投标文件(二),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总体布置和总体实施方案;施工重点、难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及供应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为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是否可以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防汛度汛等章节,和招标文件P517-P523的6个附件 回复:投标人可以在“八、技术投标文件(二)”中自行增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防汛度汛等章节,同时招标文件P517-P523的6个附件也放在“八、技术投标文件(二)”中。 问题10:招标文件P457-523页,和P524-593页重复了,是否以招标文件P457-523页为准,后面的P524-593为不用的内容 回复:以招标文件P457-523页为准。 问题11:投标文件递交每个模块放哪些内容标书代写 回复:参考招标文件P457-458页,放置相应的内容。 问题12:****中专用合同条款:(1)P291-292页,1.1.4.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1.1.4.5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与P45页2.3.2总工期矛盾,专用条款是到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这样计算,则主体施工期限减掉工程准备准备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24个月),仅剩28个月。请问工期描述以哪个为准 回复:工期认定以招标文件P45页 2.3.2条总工期表述为准;专用合同条款1.1.4.3条明确为: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总工期不含缺陷责任期)。 问题13:P43招标条件中存在两个不一样的项目名称,其中一个带了(第二次),最终项目以哪个名称为准 回复:以“**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第二次)”为准。 问题14:招标文件的P10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通用综合评估法2),与招标文件P111页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存在描述不一致,两个部分评标办法是否为同一标准 回复:两处所述评标办法为同一标准,均为综合评估法Ⅱ。 问题15:招标文件附件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存在推荐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需要参照执行 回复:推荐性施工组织设计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问题16: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工程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是否为原值固定填报,不得修改修改是否直接导致无效报价 回复:按原值固定填报,不得修改,如有修改视为无效报价。 问题17:各价格清单表格金额单位不统一(部分表头为"元",部分为"万元"),报价精度和小数位数未明确,取整是否为四舍五入,请予以明确。 回复:单价金额统一为“元”,合计金额统一为“万元”,小数保留两位,按四舍五入取整。 问题18:招标文件P464-465“(二)投标函附录”中部分填写项已有填写模板,与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部分不一致,例如“12.预付款金额,人民币 元”在合同条款中表述为“每年预付款额度按发包人当年计划完成**工作量的10%计取”。请问投标函附录是否可参照合同条款内容填写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填写内容为参考模板,如与合同条款的表述存在格式冲突,投标人可参照合同条款内容自行填写。 问题19:业绩要求提供的合同(协议)资料未明确提供全本或关键页,能否仅提供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页即可 回复:可以。 问题20:招标文件P503拟任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注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相应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毕业证、岗位证、社保等证明材料”,与P510-511页原件扫描件要求的扫描件有差异,请问是否按照P510-511页原件扫描件要求提供。 回复:拟任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招标文件P510-511原件扫描件要求为准。其中拟任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附相应注册执业证书(如有要求)、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要求)、毕业证、岗位证(如有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要求)、社会保险证明。 问题21:招标文件第189页提及“项目公司应根据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经审核确认的运营方案和运营手册提供灌区城乡供水服务并收缴水费。项目公司根据灌区管理制度、水**管理方案、水量调度计划、与取水单位签署的量价协议等提供城乡供水服务并收取水费。” 与上次招标文件相比减少了农业灌溉用水的供水服务和水费收缴,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收取农业灌溉用水水费,及后续农业灌溉用水如何定价及收取水费请明确灌区管理制度、水**管理方案、水量调度计划、与取水单位签署的量价协议具体内容 回复:以本次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题22:本项目**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的招标公告显示“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6-03-26 17:00:00;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6-03-31 17:00:00”,若投标人于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后提问,招标人/代理机构是否会针对提问问题进行答疑澄清标书代写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条、第2.2.1条及第2.4条规定执行。 问题23:关于水量:本次招标文件描述为“**供水水量按照规划年(2035年)渠首供水量4385万m3,运营初期达产率40%,按每年10%递增,工程建设后第6年达到设计供水效益。**县城供水水量按照规划年(2035年)渠首供水量1386万m3。”,与上次招标文件中“**供水:根据初步设计,规划年(2035年)渠首**供水量6553万m3,其中鹤**供水量5185万m3****部队供水),**县城1386万m3,运营初期达产率40%,按每年10%递增,于工程建设后第6年达到设计供水效益。”描述上有区别。请确认本次总体供水水量是否是4385万m3+1386万m3=5771万m3,如果不是,请明确具体水量。 回复:以本次招标文件公布内容为准。 问题24:本项目募投建管一体化**协议第1.2.10款规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也属于本项目协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制度应向潜在投资人披露及公开。 回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仅为内部程序性文件,不构成**协议实质性内容,不影响项目核心**条款与投标判断。因此相关制度暂不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待中标人确定后,向中标人提供。 问题25:招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指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近10年“是否指(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回复:是。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请以此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水利局,电话:0745-****88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鹤******集团大院1#楼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85****19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 联 系 人:戴先桃、祝特 电 话:0731-****1857、****7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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