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黄****分局 | 发布日期:2026-01-19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关键词: |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9日我分局拟对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59-****465
通讯地址:**市**碧阳翼然中路120号(原公路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租赁原******公司厂区,厂区总占地面积13117.52m2,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2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及其它仓储等辅助用房3000平方米。本项目翻新改造标准化厂房,新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成型机、硫化机、检测设备等若干台套,并配套建设配电房、环保设施等其他公共附属设施,进行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含新能源电瓶车)及各类工程车辆的减震、制动等关键橡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2亿件橡胶零部件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臭气浓度等,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量 ,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
废水: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已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处理厂接管限****处理厂接管标****处理厂。
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S8)、废机油(S6)、废机油桶(S7)、软化剂包装桶(S10)、废紫外灯管(S1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项目名称:新增年产6600万件液压类、5000万件家用电子类、20000万件汽车零部件类橡胶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黟七路旁**市****公司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市****公司内,不新增用地。项目拟在厂区内已建厂房内新增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机、注塑机、检测设备等若干台套,并重新调整设备布局,同时配套新增环保设施等其他公共附属设施,形成新增橡胶和塑料密封件产能6600万件/年、橡胶类家用电子类产品和汽车零部件产品产能2.5亿件/年生产规模。建成后全厂生产橡胶和塑料密封件类产品8200万件/年、橡胶类家用电子类产品和汽车零部件产品共计2.5亿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臭气浓度;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醛。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二者从严标准要求;密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橡胶制品工业和塑料制品工业(二者从严执行)限值要求;硫化工序产生的丙烯腈有组织、注塑工序产生的甲醛、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限值要求;硫化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已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处理厂。
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S8)、废机油(S6)、废机油桶(S7)、软化剂包装桶(S10)、废UV灯管(S1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2个项目于2026年1月12****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