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清障设备购置项目询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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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设备购置项目询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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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设备购置项目询价详情

根据相关工作管理规定及工作实际需要,现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报价(2026年4月1日18:00前将本详情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盖公章彩色扫描打包发至报名邮箱)。

供应商(盖章) 法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物品名称:清障设备

最低技术要求:1.长度最多不超4.8米,箱体长度最低

3.1米;

2.电池:72V200AH(保修三年);

3.最大爬坡角度:15%;

预算单价:7万元;

数量:3台;

合计:21万元;

供应商报价: 万元。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2)供应商投标产品均为经检验合格的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中未涉及到的质量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商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根据采购人需求,20日内完成供货并运送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新、表面无划伤、且权属清楚,不得损害他人知识产权。货物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标志,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且费用自行承担。

三、服务质量及售后

1. 提供三包服务和现场服务,质保期限3年,质保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出现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3.如供应商和厂家承诺的质量更高、服务更优则按其承诺执行。

四、安全责任: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供货的质量,所供产品须符合采购人的参数要求,采购有权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如不合格,按相关要求处理;3、供应商提交产品低于或不满足上述技术参数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追究供方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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