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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编号 | 申请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供地方式 |
| **** | ****公司华东分部 | **特高压交流环网工程-**1000KV变电站(1) | 新塍镇,洛西村 | 172517 | 供电用地 | 不大于18% | 不大于1 | 划拨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期为10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地址:**市长虹路376号明洲大厦附四楼
联系电话:0573-****0732
****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