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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年产8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拟对《****年产8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189****5777(李总)
通讯地址:****开发区永强路4号
邮编:****000
附件1: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