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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3-29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绥山镇飞来殿路170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20 |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 | *晓峰 | |
| 联系人 | *晓峰 | 联系电话 | 180****0345 |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8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个体工商户)**项目,****影像室等。诊所营业面积约120平方米,有3张牙椅,1台III类射线装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污水处理器措施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环保措施: ****环卫处理,医疗垃圾毁型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承诺:****(个体工商户) *晓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个体工商户), *晓峰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