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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4F2H0X5M | 建设单位法人:张恩旺 |
| 张恩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 |
| **市还地桥镇北泉村陈家湾43号 |
| 中振博盛一般固废**化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还地桥镇北泉村陈家湾43号 |
| 经度:114.84354 纬度: 30.156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1 |
| 冶环审函【2025】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1MA4F2H0X5M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0 |
| 40.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4F2H0X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1MA4F2H0X5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2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线下公示 |
| 该项目位于**市还地桥镇北泉村陈家湾43号,属于迁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市还地桥镇北泉村陈家湾43号,属于迁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40.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6万m3保温轻集料,建设生产线,购置新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40.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6万m3保温轻集料,建设生产线,购置新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筛选、破碎、筛分、搅拌、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筛选、破碎、风选、搅拌、灌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本项目为干法破碎,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口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灌装粉尘,筛分破碎粉尘,卸料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水泥、粉煤灰筒仓无组织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投料、搅拌、灌装、筛选、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石粉、岩棉渣、煤渣、铸造废砂堆场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由运输车辆直接运至全密闭的库房内卸料,运输过程中加盖帆布全封闭,同时尽可能减少卸料的高度减少卸料粉尘产生量;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厂区道路硬化、定时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及时清扫道路来减少粉尘产生。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颗粒物:120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颗粒物:1.0mg/m3” 的限值要求。 三、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北厂界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筒仓呼吸口、输送、筛选、破碎、风选、卸料、堆场、投料、提升输送、搅拌、灌装、运输产生的废气。 (1)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口: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口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一并输送至仓顶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输送、筛选、破碎:输送、筛选、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风选:风选粉尘经旋风除尘器(TA003)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卸料、堆场:卸料粉尘、堆场扬尘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投料: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6)提升输送:提升机全封闭,提升输送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7)搅拌:搅拌机全封闭,搅拌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TA006)处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8)灌装:灌装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输送至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运输: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道路并洒水降尘。 根据2026年1月6日~7日的监测结果,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浓度:120mg/m3,速率:3.5kg/h”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1.0mg/m3”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85~95dB(A),生产设备采取优化布局、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根据2026年1月6日~7日的监测结果,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东、南、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 (1)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过程。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搅拌机改为全密闭,搅拌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改为密闭管道收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企业须加强环境管理,使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使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的全厂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529t/a,未超过环评阶段的总量指标:颗粒物0.589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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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529 | 0.589 | 0 | 0 | 0.529 | 0.5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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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 |
|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002、004-005、007)、旋风除尘器TA003)、滤筒除尘器(TA006)、排气筒(DA001-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口: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口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一并输送至仓顶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输送、筛选、破碎:输送、筛选、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风选:风选粉尘经旋风除尘器(TA003)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卸料、堆场:卸料粉尘、堆场扬尘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投料: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6)提升输送:提升机全封闭,提升输送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7)搅拌:搅拌机全封闭,搅拌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TA006)处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8)灌装:灌装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输送至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运输: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道路并洒水降尘。 | 根据2026年1月6日~7日的监测结果,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浓度:120mg/m3,速率:3.5kg/h”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1.0mg/m3”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85~95dB(A),生产设备采取优化布局、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 根据2026年1月6日~7日的监测结果,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东、南、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 (1)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过程。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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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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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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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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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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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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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