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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2028年)初步设计
2.采购预算:9.8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日期:2026年3月6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2028年)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
2.中标价:玖万陆仟陆佰元整(¥96600.00)
3.公示期: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轨道交通1****车辆段),联系电话:0551-****9094。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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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