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年产20万吨玻璃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东环审〔2021〕31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0万吨玻璃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并落实了修改意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流镇东流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公司(生产线关闭)闲置用地厂房,购置鄂式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反击锤式破碎机、滚筒筛等设备,建设年产20万吨玻璃砂生产线。项目****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20]172号文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密闭式加工车间和原料车间。给料、破碎、筛分、脱粉的粉尘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皮带运输廊道封闭,进料口、出料口设施洒水除尘设施。粉料筒仓储存。加强地面、道路硬化,加强洒水抑尘和清扫;建设洗车平台。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废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标准规范建设,防风防火防晒,设置警示标识,按功能区布置堆放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484t/a,废水污染物中CODcr总量不得超过0.011t/a,氨氮总量不得超过0.001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危废库防渗。
9、按《报告表》要求,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50米,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运行)前,应告知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