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东环审〔2021〕30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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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应你公司申请,我局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尧渡镇管山村,距长江7.845km,距高速公路80米。项目占地36.6亩,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备带式输送机、颚式破碎机等全套生产设备,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60万方,生产混凝土砌块5000万块,混凝土再生利用20万吨生产能力。项目选址经******委员**自然资规委[2020]3号文同意,项目经****委员**发改备[2020]29号文立项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环卫规划,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养护废水与车辆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灌溉,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粉料筒仓储存。设置密封车间,喂料粉尘设置雾化喷淋设施,皮带运输廊道密闭,进料口、出料口设施洒水抑尘设施;破碎筛分粉尘、水泥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各自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大棚,配置移动洒水装置;厂区内道路硬化、地面硬化,加强洒水抑尘、清扫;设置洗车平台。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机油、废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废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标准规范建设,防风防雨防腐防渗,设置警示标识,按功能区布置堆放区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中分离的钢筋等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922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危废库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运行)前,应告知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