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9-0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文件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东流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县东流镇尧渡河入**,在现有东流新闸上游约400米处。项目总投资296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2.32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127防洪除涝工程 **大中型”属于报告书。项目建设性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流新闸重建采取闸桥分建上移方案,上移约400米重建,新闸由闸室、两岸连接建筑物、防渗排水设施、消能防冲设施、上下游导流堤等建筑物组成。闸室总宽116.5m,共12孔,单孔净宽8m。2023年9月5日,**县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立项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3〕157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环境管理:经常性基坑排水(包含基坑渗水、混凝土养护水以及降雨等)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搅拌站工艺用水、喷淋系统用水、混凝土系统冲洗用水、机械车辆冲洗用水、洒水降尘用水等,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多余的则排入**河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主要在临时施工生产区,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系统冲洗,禁止外排;施工进出口设有车辆机械冲洗装置,在车辆机械冲洗装置旁设置隔油沉淀池,车辆机械冲洗装置四周布置集水沟,收集含油废水至隔油沉淀池,隔油池大小根据机械冲洗水量而定,进出口区域设置1个隔油池,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后自流进入蓄水池,回用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淋溶水和底泥余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河沟;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东流镇区民房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接入东流镇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各项排水、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大气环境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施工期搅拌机设置在搅拌楼内,全封闭运行,搅拌楼投料口处各安装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搅拌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2个筒仓呼吸口处分别配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仓顶高于地面15m高排气口排放;砂子储存在全封闭原料仓、碎石储存在原料堆场、装卸过程中等均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严格控制好施工期交通车辆道路扬尘的管理,及时洒水,无雨日早、中、晚各洒水一次,减少路面扬尘。 (三)噪声环境管理: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控制噪声源。 (四)生态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生产区、临时堆场、弃土场等区域的环境管理,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应落实生态恢复及生态补偿工作,绿化采用本土植物,并与周边现有的植物相协调,严禁引进外来物种。做好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并妥善处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机油、隔油池浮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分局环评科 |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808 |
| 联系电话: | 0566-****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