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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批后公布】关于大****创业园(原新桥工贸)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东自然资规〔2024〕214号 |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安****公司:
大****创业园(原新桥工贸)地块项目****经济开发区内,东临峨**路,南临奇墅湖路,北******公司,西临******公司。经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现予以批复: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方案,请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依据该规划尽快报批建设。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对出具的规划指标真实性负责。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3452.85㎡;总建筑面积23079.08㎡;总计容面积31886.97㎡;总建筑密度58.24%;容积率1.36;绿地率9.20%。
三、交通组织:地块南侧和东侧各设置一个厂区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4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31辆。
四、项目涉及消防、人防、物管、电力、给排水、供电、绿化等专项设计以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为准,但不得影响总体布局。
五、应严格执行该方案要求,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主体”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六、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规划项目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
七、本地块详细规划应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此批复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