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无为市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304-340225-04-01-33139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芜湖-无为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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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25 09:43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市3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发改委备案文件(无发改备字〔2023〕110号),项目位于**市陡沟镇,装机容量38MW,包含光伏区、开关站,光伏区占地681404平方米,升压站占地362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电力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

(一)施工期废气TSP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限值要求。施工期淤泥处理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营运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开关站场界及光伏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施工期租住人员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用于站内绿化。

(四)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项目施工、运营及服务期满过程中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对占地应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先选择枯水期分区分段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方阵之间留足够的光照空间,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淤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食堂油烟达标排放。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租住人员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

(四)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八、请市****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2025年8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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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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