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皖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电加热器项目(2406-340225-04-01-445510)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芜湖-无为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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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00万支电加热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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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00万支电加热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发改委备案文件(无改备字【2024】741号),该项目位于**省**市**市高沟镇隆兴洲大道,项目利用6640平方米工业用地进行项目建设,改建厂房3375平方米,**200平方米附属设施(含门卫室、食堂、办公室等),购置空压机、绕丝机、缩管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0万支电加热器。项目总投资1743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高沟镇总体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投料、焊接、打磨、冲压、挖粉、打标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的相应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执行《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类标准。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胶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不合格产品、废金属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7月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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