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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742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发改委备案文件(无发改备字〔2024〕975号),该项目位于**市高沟镇健全村,拟**总面积为14333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2079平方米,办公等配套设施(1#检测厂房)建筑面积约2254平方米,并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7420千米特种电线电缆生产的生产规模,其中设备专用同轴电缆200千米/年,火牛线300千米/年,工业柔性电缆1850千米/年,控制性电缆5070千米/年。项目总投资10036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高沟镇总体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挤出废气、喷码废气配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排放分别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对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和表2中氯乙烯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金属料、废非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