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市蜀山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2504-340225-04-01-679900)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芜湖-无为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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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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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发改委备案文件(无发改许可〔2025〕283号),该项目位于****社区街道,改扩建住院楼2600平方米,****中心及其他业务用房3200平方米,完善院区场地道路、供电及医疗废物暂存点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血液透析机、电子胃镜、腹腔镜等短缺医疗设备,院内床位由30张扩增至100张。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一****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住院废水、喷淋****处理站处理****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微负压收集至碱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厂界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标准限值。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包括各种药盒、药箱及使用说明书(不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的毒性中药)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和处置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HJ542-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定;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方可清掏,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政府会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11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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