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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县2026年拟建设1个水稻****基地,决定面向全县遴选1个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该任务。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水稻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 示范主体流转水田要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160亩以上,土地承包合同手续完整。
2. 基地地势平坦,排灌便利,土壤肥力中等、肥力均匀、无污染且能代表我县主要生态类型的典型地块和**栽培管理水平,并且交通****基地田块)便于水稻种植业主参观学习、选择品种。
3. 示范基地机械化水平高,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
4. 同等条件下有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遴选程序
1. 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水稻****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根据评分细则(附件2)附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
2. 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拟定实施主体。
3. 结果公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建设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
四、支持政策
入选的水****基地将获得一定补助资金,****基地生产资料购买、生产用工等,展示基地原则上一定三年。
五、材料报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7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递交********办公室。
联系人:刘良武,联系电话:181****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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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