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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件电动车后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华泽****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龙王庙镇,属于**制造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座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和1座直播间等建构筑物,总用地面积13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广场区(面积0.45公顷)及景观绿化区(面积0.06公顷),绿化率4.5%。工程主要购置6条电动车后桥生产线,形成年产10万件电动车后桥的生产能力;同时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撒播植草等生态保护措施,并布设雨水排水工程、临时防尘网覆盖及临时沉沙池等水土保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