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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柯克亚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柯克亚乡1村、15村,属于**农田水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0.2~1.0m3/s防渗渠道约5.64公里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节制分水闸21座、农桥8座等渠系建筑物;总占地面积2.8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8公顷,临时占地1.75公顷;同时实施施工生产区布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3.06万立方米)及土地平整、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