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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阿扎乡玉龙村人居整治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阿扎乡玉龙村,属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工程,**7条村内次要道路及入户路,总长4629.83米,并配套建设边沟、打麦场及旱厕;实施冲沟治理工程,整治3条冲沟总长246米;建设给排水工程,包括敷设给水管、排水管及雨水排水槽;同时布设安全防护栏、人畜分离设施及村内照明工程,并在沿线实施撒播草籽等绿化措施,旨在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