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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2026〕20号)以及《**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分别向河****学校、****、****教育中心3家服务机构发出了采购询价函,择优拟定了该项目承接服务机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承接机构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或书面信函反馈。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县民行中路152号****
电话:0778-****815,邮箱:****@163.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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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