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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桐辉水利****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街道,属于**公用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约4510平方米)、****中心(约3540平方米)、配电室及设备用房(约800平方米)以及地下设备用房(约84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铺装、硬覆盖及绿化工程;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及广告牌围挡、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完善医康养核心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