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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牙甫泉镇易地搬**置点供排水管网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牙甫泉镇5村,属于改建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供排水管网总长4.5km,其中污水管道1.385km、再生水管道3.136km;****处理站2座(含设备间、格栅渠、调节池及阀门井);配套建设检查井30座、阀门井23座及化粪池2座;同时对管线工程区、污水处理站及附属工程区实施土地平整,并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及彩条旗限界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安置点供排水功能及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