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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安绕镇嘎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绿拓****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安绕镇嘎麦村,属于改建村庄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50.29平方米公厕,硬化通村路1410米、村内次要道路1423.28米及入户路480.39平方米,**给排水管网、化粪池及混凝土排水沟185.25米,改建浆砌毛石水渠148.96米,**毛石混凝土挡土墙304.49米,以及安装30盏太阳能路灯;同时配套实施土地整治、撒播草籽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