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莱泽闽台融合物流园(二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合实验区兴港东**侧,属于**物流仓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工厂及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31367.9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071.62平方米,不设地下室;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工程(绿地率10%)及给排水管网;实施土地整治、覆土绿化及透水混凝土铺装等水土保持措施,****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