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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7日我局拟对****加氢反应化工中试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820
通讯地址:****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 项目名称 | ****加氢反应化工中试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位于**张黄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八车间,建设300吨/年1,3-环己烷二甲胺、三环癸烷二甲醇中试线各一条,配套建设分装区、部分罐区、纯水制备系统、制冷系统、废气及噪声治理措施,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300t1,3-环己二甲胺、300t三环癸烷二甲醇中试产物,中试周期3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三)优化港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