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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主一路(万春街-支七街)、支六路(万春街-支七街)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智敏****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河**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万春街片区,属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一路(城市主干路,全长287.78m,红线宽40m)和支六路(城市支路,全长320.74m,红线宽24m)的道路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电力通信管线、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同时实施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及透水砖铺装人行道。旨在完善**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