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规范我市公共**交易秩序,强化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项目市场主体行为警示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及主体信息
1.项目名称:**区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区2022—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一体化
2.警示主体:**市**区扶贫****公司
二、有关行为情况
在上述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对项目进行虚假招标,增加融资成本的问题。上述行为不符合招投标相关管理要求,情节较为轻微。
三、监管处置情况
针对上述行为,****公司发出《警示告诫函》,要求其深刻自查、限期整改、规范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公示期限
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五、异议受理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851-****3525
联系地址:****中心大楼19楼
特此公示。
****
2026年3月30日